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头条 >  >>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_新消息
来源: 乌兰察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6-05-25 11:05:59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旗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法依规负责本行政区域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监管项目范围包含:炼油化工、油气储运、基本化工原材料、化肥、酸碱、轮胎、焦化、煤化工、核化工、化工仓储、化学矿山(仅限化学矿山站)、医药及其他化工等工程。

请全市范围内从事上述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相关业务的企业及有关单位,及时主动与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接联系,依规办理质量监督手续,落实工程质量各项管控要求。

X 关闭

X 关闭